黄浦区连续五年坚持抓好事业单位监督检查不放松
( 2017-09-18 )

2013年起,黄浦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列为年度“规定动作”,持续有效地开展了近五年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截止目前,已对全区70家事业单位实施检查,占事业单位总量的21.7%,基本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的操作流程和固定的文书格式,逐步走上规范化、制度化的道路。

回顾五年的工作,之所以能顺利推进该项工作,在于黄浦区登记管理局做到了“三个坚持”:

工作力量上——坚持借助外力。坚持“借助”条线力量。近年来,先后邀请市编办和其他区十多位同志参与检查。既有效解决了检查人员不足的问题,又增进了检查工作的透明度;坚持“借助”举办单位力量。从前期的方案的研究,到检查时共同参与,再到后期的督促整改,始终注意发挥举办单位的作用,对于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起到很好的效果;坚持“借助”职能部门的力量。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,有针对性的邀请人保、财政等部门同志,一同参与检查工作,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
检查对象上——坚持科学选择。选择分类改革的“热点”问题。针对分类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的问题,从登记管理工作角度,重点对列入清理规范对象的单位,随机抽取开展执法检查,摸清底数、查明情况,帮助提出解决方案,取得监督检查与清理规范“双促进、双丰收”;选择监管工作的“难点”问题。针对“政事不分,事企不分”老难题,在选择检查对象时,有意识的向这类单位倾斜,督促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研究解决。2016年,针对7家“双重法人”单位,进行专项检查,基本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;选择有示范意义的“焦点”问题。事业单位数量较多、情况复杂,如果完全随机抽检,效果未必很好。为发现共性问题,从而带动解决一批类似问题,采用了先确定大的范围,再随机抽取被检单位的工作方式。如先确定教育行业,再在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、辅助类单位等范围内,各随机取一到两家,既使检查工作有针对性,又符合随机抽取的要求,取得了不错的实效。

检查过程中——坚持规范操作。坚持检查“有序”开展。虽然检查工作已经是常规任务,但每年仍根据当年实际,不断优化工作方案,完善工作流程。方案报编办领导审批后,严格按照方案,有序实施;坚持“有据”可依。要求检查人员持证(工作证、执法证)检查。检查项目必须有法律、法规和政策文件作为依据,没有支撑的项目坚决不开展;坚持“有迹”可查。检查前后的工作材料全部留档,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,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,承诺整改时间和标准,确保工作落到实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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